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,终日不住地思想(诗119:97)。
以色列人哪,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,你们要听从遵行,好叫你们存活,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上帝所赐给你们的地,承受为业。2 所吩咐你们的话,你们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,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华你们上帝的命令。3 耶和华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,你们亲眼看见了。凡随从巴力毗珥的人,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都从你们中间除灭了。4 惟有你们专靠耶和华你们上帝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5 我照着耶和华我上帝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,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。6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;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、聪明。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,必说:“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聪明!”(申4:1-6)。
主又说: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上帝;他们要作我的子民(来8:10)。